也許這個題目我會持續進行一年,從2017年三月到明年的三月,看看什麼時候,做什麼事,讓我感到幸福。 幸福是窗外濛濛下著雨,又有點春寒料峭時,身體無恙,躺在床上,窩著棉被,看著情節精彩的小說。 幸福是一家人無憂無慮(或至少暫時拋開煩惱)聚在一起天南地北隨意聊。 幸福是暫時拋家棄子,重新做回女孩家,和年輕時代的朋友同學回憶兒時,細數過往點滴(2017年九月底和大學同學睽違三十年重聚 後 的感想)。 幸福是聽長大了的 孩子 ,以母語和“國語”雙語的能力,為老爸老媽一字一句翻譯電影每一幕的情節。 幸福是看 長大了的 兒子 出門為他們的 事業打拼 時的背影,和迎接他們回家時卸下疲憊、放鬆時的笑臉,心中溢滿那份“男有分”的欣慰。 最根本的幸福其實就是能擁有那些最通俗卻最真切的願望--身體健康、萬事如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