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悶
心中有很多不解的聲音:有不平之鳴;有無奈的怨嘆。例如:為什麼自認能當個好老師(不僅自己的學養足以擔任中學的中文老師,而且以自己負責、有良心的個性、教養,客觀地說絕對會是個認真負責的好老師)而且該考的試、該做的實習也都做了,卻一而再地在面試之後被拒絕進入教育學分班,失去中學的中文老師的資格呢?如果如基督徒所言: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。那麼為什麼上帝要捨棄我這樣能夠成為良師的人呢?雖然能成為好老師的人很多,不差我一個,但是眼前就不乏被學生、家長嫌到不行的中文老師,而上帝卻「安排」他們擔任中學的中文老師,這是甚麼道理?難道上帝有什麼特別的旨意嗎?是要這些學生學習在亂教的環境中能夠學有所成嗎?是所謂的要「勞其心志」,所以故意派教不好的老師給他們嗎?這些老師,像我兒子的中文老師,我想我唯一不如他們的地方,就只有英文。英文好,方便老師和家長溝通、方便在學校處理行政事務或開會,卻無助於學生學習中文。像我這樣的英文程度(能說,但不習慣也沒能力很流利地全用英文說),才能讓學生擺脫依賴英文而學不好中文的習性。這也就是為何以前我們在母語是中文的老師,用流利的中文來教導我們英文下,花很多時間(從初中到大學)卻普遍都學不好的緣故。又例如我也常想問:為何人一生下來就有那麼多不平等?有些人天生麗質;有些人醜得連父母都嫌。有些人醜,不過還好有顆善良的心,或者聰明會讀書,或者才華洋溢。同樣的,有些人漂亮卻很笨,考試都不及格,也沒有其他才華。這樣子或許大家覺得世間是公平的,然而卻是有人集美麗、聰明、才華、與善心於一身。也許上帝會說如果讓世界上所有人一樣的美、聰明、才華、富有、良善…等等,這世界不是太無聊了嗎?那麼,上帝給甲這樣給乙那樣的標準是甚麼?是隨機的?有特別的意旨?還是如佛家所說"因果輪迴"?如果說是因果輪迴,可是我感受不到我前世到底做了哪些事?種下了甚麼因?這樣的因果輪迴不具有效的教育意義;如果說是上帝特別的安排,可是那些出生在戰亂的東非的孩子,在還來不及長大了解上帝的意旨前,就被一顆飛來炸彈炸死,要不就是被貧窮、疾病折磨而死,他們如何能感受所謂上帝的意旨呢?如果說他們是上帝派來讓其他的人感受到祂的意旨,那麼那些要來感受祂的意旨的"其他的人"又是誰?是那些殺人不眨眼的土匪、軍閥或頭目嗎?為何有些人可以在幸福安樂中領受上帝的意旨,有些人卻要在顛沛流離、貧窮飢餓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