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表文章

從“繁華落盡”下的相片“白飯配肉鬆”思想起。。。

--> 朋友在臉書放了一張白飯配肉鬆的相片,並寫道“繁華落盡”,這興起我 回憶 起 兒時對肉鬆、瓜子、黑糖等,因為兩元、一元、五角產生的價格印象。 小時候家裡窮(那時候大部份的家庭經濟都不太好,很少人有車、很少人上館子、很少人住大廈、豪宅、也很少人出國旅遊),偏偏我又很挑食,有一次不想吃媽媽煮的東西,泥著媽媽給我買肉鬆配飯,媽媽只好給我兩塊錢,叫我去附近的柑仔店買肉鬆。老闆娘看我拿兩塊錢要買肉鬆,便以一種不屑的神情、好像我是來搗蛋讓她浪費時間力氣的態度,撕下小學生寫過的作業簿的一頁,捲成圓錐狀,舀一勺肉鬆,裝進圓錐卷包給我。當時的兩塊錢可以吃一碗足以填飽我肚子的陽春麵,也可以和姊姊一人買一碗豆花吃,卻只能買這麼一點點用來配飯的肉鬆,所以在我兒時的印象中,肉鬆是高貴的食品,像我們家的經濟情況,平常是不會買來吃的。(想起來,自己實在不懂事,家裡沒錢,還硬是泥著媽媽給我買肉鬆吃。) 肉鬆是高級食品,瓜子在兒時我的心目中也是貴的。小時候,有一天我拿了一塊錢零用錢,去家裡附近那家 柑仔店買瓜子,老闆娘聽到我要買一塊錢瓜子,依然是那樣的神情、那樣的態度,撕下一張作業簿,把紙捲成圓錐狀包裹住一小勺的瓜子遞給我。回到家,我打開來才知道,一塊錢的瓜子,就只有我小小的手掌所能握住的那麼多。 上小學不久我們搬家了,約莫過了一年,我們家又搬了,搬到現在爸媽住的這個家。住家樓下走幾步路的地方有一家柑仔店,現在的老闆大約跟爸爸差不多年紀。我們剛搬去的那些年則是現在老闆的爸爸當老闆。那時老闆大概七十出頭,以前的人比較顯老(有句話說,人生七十古來稀,只適合那個年代,現在的人重保養,七十出頭看起來還很年輕。)加上他頂禿,看起來真的好老。大家都叫他“阿伯啊”,而他的店也被封號“阿伯啊”。不過,“阿伯啊”外表雖老,卻是身強力壯,能扛得起五十斤的米。 台灣沒有巧克力,真的巧克力都是進口的,那真是貴族中的高級食品。曾經爸媽買過那麼一次,讓我們兄弟姊妹念念不忘。有一天媽媽煮甜點時 加了黑糖水,我們姊妹覺得黑糖水和可可很相近,於是拿了五角零用錢,去到 “阿伯啊”的柑仔店,“阿伯啊”聽到我要買五角的黑糖,很 鄭重地警告我“五角只能買到一素素啦喔”,在我確認之後, “阿伯啊”拿起一個用比小學生作業簿的紙張更小的紙所捲成的圓錐形紙,包一匙黑糖給我。那真的是 一素素啦!五角錢買得...

如果 。。。可以重新來過

以前曾經帶某中文學校的學生導讀過一篇寓言故事,故事的大意是這樣子的: 有一個流浪漢坐在街角哭泣,這時忽然出現了一位光陰老人,老人問流浪漢為何哭泣?流浪漢回答說,他原本家裡非常富有,只因為不懂勤奮,整天吃喝玩樂又愛賭,把萬貫家產給花光了,如今老了淪落街頭,真是後悔莫及。老人問他說,如果能夠重新來過,願不願痛改前非?流浪漢頓足捶胸地表示悔不當初。光陰老人說:「好吧!」不久,流浪漢發現自己變成一個背著書包的小男孩,正朝著一所小學走去。途中,他看到一群小孩蹲在街角玩彈珠,他的手養起來了,便湊過去一起玩。。。長大後,他整天除了玩樂,還賭博,到老時又把萬貫家產花光了,如今他又成了一個流浪漢。有一天這流浪漢坐在街角哭泣,這時光陰老人又出現了。流浪漢求光陰老人再給他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,光陰老人冷笑地說他不會再做這種蠢事了,因為像流浪漢這種人即使給他再多的重新機會,他也不會 得到真正的生命 。 前幾天大兒子放春假,他現在是大二的最後一個學期了 。有一天他跟我說如果能讓他大二重新來過。。。我便跟他說我在中文學校教的這篇寓言故事。兒子問我流浪漢返老還童時記得他以前的事嗎?像他如果大二能重新來過,他以前的情形他是記得很清楚的。我說記不記得以前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這個人的習性會不會改,如果不會改,即使大二重新來過,你還是以前的你, 一樣懶散,一樣得過且過,一樣不在乎,那麼重新來過的大二和現在會有什麼不同?還沒等我說完,大兒子就連忙跟我說,他知道了!他知道了! 事實上,從故事的內容而言,那流浪漢在剛變回童年時,是仍記得當時跟光陰老人的對話的。所以說,記得不記得不重要,重要的是能不能意識到自己的問題,下定決心洗心革面,改掉自己的毛病。重新來過時,如果除了改不掉的外表,一切習性卻也依舊,那麼即使重新來過一百次,結果也還是一樣的。

以孩子為師

昨晚是萬聖節,原本是計畫到某餐館吃飯避風頭,後來小兒子說他功課忙不能在外待那麼久,才決定去Costco買包糖,留在家裡發糖果。我因為要炸丸子,滿手肉泥,不想為來trick or treat的孩子應門而來回洗手,小兒子忙著他的功課也無法分身,我便主張在門口放一張小板凳,然後置一籃糖果於板凳上,讓前來要糖的孩子自己拿。小兒子極力反對我的建議,並且警告我如此做可能連籃子都會一併被提走。我想我是活在夢想中的大同世界,說什麼也不相信兒子說的,而且老公也還沒回來,我也只能一意孤行,不聽兒子的勸說,硬是將裝滿的一籃糖果,放在門外的板凳上。大約是七點過後,我覺得外面靜悄悄,我想即使來要糖的孩子,因為看到門口的糖而沒有按門鈴,至少我也該能聽到孩子們的腳步或喧嘩聲。正當感到奇怪,並跟兒子說今晚似乎沒人來要糖,不知這將近250顆糖要怎麼銷掉,就聽到一群孩子走近我家,緊接著就是門鈴響了。我心想:這些孩子也太客氣了,自己拿糖便是了,還來按鈴跟我打聲招呼啊!當我打開門,手朝著板凳處指,並很大方地說:”自己拿“時,我的耳、我的眼,也同時聽到、看到,板凳上空無一物。別說是糖了,連籃子也不翼而飛。我趕緊進屋再捧出一些糖來應付這一群圍在門口的孩子,並且告訴他們我原來是放了滿滿的一籃子糖果,現在連籃子都不見了,其中有一個女孩,一聽到我說籃子,立刻告訴我她知道籃子在那裡,然後便往我家車庫的方向走,接著我就看她提著一個空籃子向我走過來,問我那是不是我要找的籃子。那的確是我的籃子,只是半小時前,它是裝著滿滿的糖果,而現在卻連一顆糖也沒剩下來。果然兒子說的對,這回我被取笑了。所以說,有時候還是要以孩子為師。就像我常不恥下問,請教小兒子班級管理的方法。小兒子跟我說的小撇步,對我代課時的班級管理經常還滿管用的。雖然再過一個多月小兒子就算是法定的大人了,但是畢竟離“小孩子”期還不太遠。小孩子比較了解小孩子,有時比我讀的那些教育理論還管用呢!

小兒子的時間管理哲學

有人說一個學生如果能有效地管理時間,就能把書讀好。也就是 做事情成功與否的關鍵在於時間的管理。其實很多時候到底是知難行易還是知易行難很難論定,因為這往往還牽扯著理智與情感,所以有時候我們明知該去做什麼,但是由於個性或惰性讓我們裹足不前,這時候就變成知易行難了。 小兒子經常做功課做到三更半夜,以他的聰明,實在不應該花這麼多時間做功課,我想,他除了做功課,大概也做很多別的事,譬如看卡通、跟別的同學線上聊天等。美國的學校上課時數或許不比台灣少,但是少了台灣學校要早自習、午休和清掃活動,所以每天三點就可回到家。如果每天從三點半開始算起,一直到十一點半,扣掉吃晚飯一個鐘頭,至少有七個小時可以利用。要一個小孩七個小時都用來做功課是很不合情理的,何況小兒子也不需花到七個小時來完成作業,所以他當然會去網上聊天、會去看影片或是在其他的網站閒逛,我雖然認為這也是合情合理,但是我覺得他回到家先休息一下,半個小時、一個小時之後就應該先做功課,等正事做完,再做其他的事。但是他就總是先娛樂,有時三四個小時過去了,甚至他放學先去打球,打了三個小時後,回來還要先晃個半天,結果功課當然就做到三更半夜,如果遇到週五下午,那麼他的娛樂放鬆可就不是三四個小時了,不到星期六晚上,甚至是星期天上午,他是不會有時間壓迫感的。我跟他說一個比方,我說他花時間的哲學就會像他花錢一樣,月初領到錢,幾天就花光,接下來的日子,要不是吃泡麵,就是餓肚子,不然就是向人家借錢,再不然就是到老媽家“逃頓”。他聽到笑得幾乎要從椅子上摔下來。我想他也知道時間管理,但是就是無法在一放學或一放週末假的星期五下午就立刻做課業。

思念總是在不經意時

四月的某一天送小兒子去Washington High 參加羽球賽,看到很多高中生,身穿鮮綠色的短褲和背心,熟悉的身影,知道他們都是MSJHS的田徑隊。想起去年大約同樣的時節,也是送小孩來TDK,只是那時送的是兩個孩子:老大去TDK參加賽跑;小兒子去旁邊的Washington High參加羽球賽,正好一次送兩個。還記得去年的那一天正下著雨,羽球賽在體育館舉行,不受雨天影響,而田徑賽卻得取消。在TDK門外的停車場碰到老大田徑隊的教練,他跟我們確定比賽因雨取消,我們並沒感到白來一趟,因為至少送了老二來打羽毛球。這回又送小兒子去Washington High 參加羽球賽,艷陽高照下,同一個場景,看到年輕的高中男女生陸陸續續地來到TDK參加田徑賽,便想到曾經也是MSJHS田徑隊如今在LA念書的大兒子。 思念總是起於不經意卻曾經歷的場景⋯⋯。

夏日時光正消逝

八月二十日晚上新聞播放舊金山聯合學區的開學日,當市長問小朋友喜不喜歡開學,小朋友齊聲回答喜歡時,我這不喜歡上學的一家子都感到十分錯愕與不解。隔一天,在車上等小兒子時,又從收音機裡傳來主持人的驚呼—”Summer is over!" 回想六月中,暑假才剛開始,真的能感覺到余光中說的“夏正年輕”,那時的心情是何等愉悅輕鬆的。如今風也好、雲也好、日頭也好,似乎都帶著沈重的腳步走向開學。雖然我們所屬的學區還要半個多月才開學,但是就像遍地開花一樣,陸續地就會輪到我們。我,好像又得了開學症候群。。。

做麵包心得

圖片
小兒子每次坐飛機,對於機上提供的餐點,總是興趣缺缺,唯獨對餐點所附的麵包,百吃不厭,經常連我那份也要去,看到他整份餐點都吃不下,雖然我也覺得那餐包是餐點裡最可口的,但是也只能割愛,誰叫她是我兒子。有時兩個吃不夠,他還會跟空服人員再要一個。後來幾次搭飛機,他都跟空服人員說他不要全餐,只要給他幾個餐包就好。          想起自己年輕時,也很喜歡吃台灣的西餐廳的小餐包,所以自從到美國定居買下第一台製麵包機,便不斷嘗試做台式麵包。然而十幾年下來卻始終無法做出外皮酥薄裡面柔軟的麵包。去年差不多也是像現在一樣的五月天,以為找對了食譜,雖然步驟很複雜,但是也只得恭敬地照做,不敢怠慢。光是揉麵糰的部分,就差點搞死一台攪拌機,因為食譜說要讓麵糰飽含水分,必須在已經攪拌好的麵糰分次再加入水,用攪拌機或手和的方式,讓麵糰把加入的水吸收進去至不黏手。經過幾次之後,我的攪拌機都發燙了,而食譜所建議的水還沒用完,最後只得拿出來,倒掉剩餘的水,並且加點手粉讓麵糰不黏手。接著按照食譜,還得把麵糰來回甩打200次,這份吃力的工作,當然只有老公能勝任。可是即使已經大費力氣到「會箍雞,不會吹火」,做出來的麵包仍然是外皮一層厚殼,裡面硬硬的像山東饅頭。這麼費工卻還是不好吃,所以這一年來我便沒再嘗試做麵包。直到最近,因為剛買了一台新製麵包機,前兩次用它做吐司,跟以前買的製麵包機做出來的沒什麼大不同,都是外面一層厚殼,剛出爐時還滿好吃,可是放一下就不行了。翻一翻隨機贈送的食譜,又看到我喜歡的餐包(dinner roll),興致一來,便決定今天要來試試看。按照食譜,把材料倒進內鍋,按下只做麵糰的選擇,等麵糰做好、發好,機器就會「嗶--嗶--嗶」地叫我,接著把它分成十八塊,揉成圓球,蓋上保鮮膜醒二十分鐘,剛好這個空檔正是小孩放學時,我便出門接小孩去。接回來,洗、切水果給小孩吃,正好二十分鐘過去了,麵糰醒好了。接著把每個小圓球揉壓成所要的形狀,並且排放在抹油的烤盤,然後,我覺得是成功的關鍵,就是在已定好形的麵包團上噴灑水,我把十八個麵包團分裝於兩個烤盤,每個烤盤用了1/4碗的水來噴灑。然後把噴濕的麵包團和濕濕的烤盤送進華氏90度(我先以170度預熱烤箱,10分鐘後熄火)的烤箱,讓麵包團在溫暖潮濕但不加熱的環境下再醒50分鐘,...